2010/08/01

桃大第一屆攝影比賽「細說人文 漫步桃大」活動辦法 截止報名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0/9/24(五)截止。


活動介紹

用行動表達關心,是桃大一直以來對家族的承諾。透過住戶的雙眼,更能貼切感受成員的生活,期望藉由攝影的展演,從影像中,發掘更多桃大建築的人文之美,在攝影愛好者的鏡頭捕捉下,留住屬於桃大社區的美好。


活動資訊

主辦單位:
桃大機構

參賽對象:
桃大機構家族成員

攝影內容:
(一)攝影主題
拍攝對象以桃大歷年建案為主,並以建築、景觀的藝文特質及社區人文環境之美為攝影主題(構圖內不限以人或意象為主題,但須包含桃大的建築物),隨作品附上150字以內的主題描述(填寫於報名表內)。
(二)作品規格
1.作品以傳統相機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請沖洗成5*7吋或長邊不超過7吋之照片參賽,並一併繳交作品光碟。(JPG格式電子檔,尺寸為1024x768像素,每張圖像大小不超過5MB)
2.作品為數位格式者,其解析度需為300 dpi以上之規格。
3.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修片。
(三)參賽件數
每名參賽者請自訂一主題,依該主題拍攝3張相片。參賽時限繳交一組(共3張)的系列作品浮貼於報名表上,且務必於交件時,提供作品光碟,否則不予受理。
(四)參賽作品請在以保護作品完好的前提下自行完封包裝。若有黏貼困難或因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作品光碟,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內容及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將相片浮貼於報名表格上。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收件日期及地址:
即日起至2010/9/24(五)截止,格式不符及逾期交件者恕不受理。
郵寄繳交: 334桃園縣八德市大智路19號3樓,信封上請註明「細說人文 漫步桃大~攝影比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謝絕親送) 。

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方式:
統一沖洗5*7相片交由評審評分,評選標準:構圖30% 、創意30% 、文字敘述30%、攝影品質10%。
(二)獎勵內容:
桃大動人獎:1名(組),獎金5千元,附獎座。
桃大人文獎:1名(組),獎金5千元,附獎座。
桃大藝術獎:1名(組),獎金5千元,附獎座。
最難取捨獎:10名(組),獎金1千元,附獎狀。
(三)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將於10/15 (五)公布在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日期:
時間,地點將公布在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 (若得獎人未於e-mail上註明之有效期限內回覆獲獎訊息,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參加其他任何公開比賽,且尚未在任何一地媒體、實體或數位出版品、展覽中發表,如不符上述條件,或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作品,經查證後,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一切法律責任,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桃大機構)無關。
(二)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稿及原件,所有資料(包括格式不符者)將不予退還。
(三)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由得獎者自願讓與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或其他商業使用之權利,且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四)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
(五)得獎者之獎金依財政部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
(六)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
(七)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布。相關資料請至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查詢。

報名方式:
請於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下載比賽簡章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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