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1 工商時報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31)日表示,103年土地公告現值作業已由各縣市評定完成,經統計全國平均調升幅度14.19%,創下民國84年以來最高。由於公告現值是課徵土增稅而非課地價稅的依據,因此本次調整不會對103年的地價稅產生影響。
內政部表示,土地公告現值,是由地方政府蒐集最近一年房地買賣實例進行查估後提交各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於每年1月1日公告。
根據內政部統計,103年之公告土地現值與前一年(102年)相比,台灣省各縣市均調升,幅度普遍較往年明顯,以金門縣42.99%、連江縣35.74%、澎湖縣30.57%、臺中市24.43%、桃園縣22.50%調幅較大。其中,臺中市調幅高,是因近年有多個重劃區成為新興發展地區,而桃園縣與即將改制為直轄市有關。
其他縣市調升幅度分別為:新北市17.44%、台北市13.23%、台南市11.09%、高雄市10.42%,總計全國平均調升14.19%,非但高於102年平均調幅7.95%,並且也創下民國84年以來的最大調幅。
內政部官員表示,民國80年代初期土地公告現值調幅頗大,以全國平均調幅而言,81年調幅達43.29%、82年25.06%,83年14.69%,都比103年來得高。
內政部表示,土地公告現值屬地方政府評定權責,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本應反映地價動態,尤其近幾年各大都會區房價持續上升,因101年8月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政策,交易資訊揭露,市場行情透明,公告土地現值更應反映市場動態,所以這次調整較往年更為明顯,以符合財政單位量能課稅原則。
另外,土地公告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方面,全國平均達86.26%,較去年85.27%略為提升。至於個別宗地地價方面,全國最高價土地由前一年台北市中正區新光摩天大樓改為信義區台北101大樓,103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52萬元(約502萬/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