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5

桃大第二屆攝影比賽「看見 生活小確幸」活動辦法 截止報名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1/12/23(五)截止,格式不符及逾期交件者恕不受理。


活動介紹

忙碌的生活,緊張的節奏,時間就在庸庸碌碌下流逝,我們看不見生命總有些美好的片刻,也忘了一個微笑,或許就足以面對全世界....這次,請讓桃大陪您一起,用鏡頭找回屬於生活中每個微小而確切的幸福。

快樂其實很簡單,請拍下每個讓您感到幸福的瞬間,構圖不限以人物或意象方式呈現,並寫下您對作品中想傳達的概念說明(100字以內)。


活動資訊

主辦單位:桃大機構
參加對象:桃大機構家族成員
報名方式:按下報名按鈕,填寫參賽者的姓名、電話、地址、期別、戶號等聯絡資訊,將作品中想傳達的概念說明填入備註欄位,若資料不全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規格:照片部分請以單張數位格式照片參賽,尺寸為1024X768像素,解析度則為300dpi以上,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MB之規格。文字部分100字以內,請於報名參賽的備註欄位填寫。

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方式 / 評選標準:構圖40%、意境30%、文字敘述30%
(二)獎勵內容 / 金賞:1名,獎金3千元,附獎座。
        銀賞:1名,獎金3千元,附獎座。
        銅賞:1名,獎金3千元,附獎座。
        普賞:7名,獎金1千元,附獎狀。
(三)得獎公佈 / 得獎名單將於12/30(五)公佈於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日期 / 時間、地點將公佈在桃大機構網站www.taota.com.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也不得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修片或參加其他公開比賽,且尚未在任何一地媒體、實體或數位出版品、展覽中發表,如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作品,經查證後,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之ㄧ切法律責任,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桃大機構)無關。
(二)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稿及原件,所有資料(包括格式不符者)將不予退還。
(三)參賽者限以一張作品參賽,不得以其他照片重複報名。
(四)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其著作權由得獎者自願讓與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或其他商業宣傳使用之權利,且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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